政策發(fā)布丨天津市制造業(yè)高質量發(fā)展專項資金項目采信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級
時間:2024-03-11 09:48:39 | 來源:江蘇赫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| 作者:admin | 點擊次數:445

天津市工信局為推進落實《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天津市推動制造業(yè)高質量發(fā)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》精神,給項目申報單位盡可能提供更充足的準備時間,市工業(yè)和信息化局現(xiàn)預發(fā)布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業(yè)高質量發(fā)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,最終要求以正式項目申報指南為準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預通知。


津工信財〔2024〕4號附件8

2024年第一批天津市制造業(yè)高質量發(fā)展專項

新模式應用項目申報指南

一、支持方向

緊密圍繞智能制造重點建設領域,適當兼顧優(yōu)勢傳統(tǒng)制造業(yè)轉型升級需求,開展智能制造新模式建設和推廣應用。對符合《天津市2023年智能制造新模式應用要素條件》(見附件8—2)的項目,給予實際投資額20%,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資金支持。

二、申報條件

(一)符合通知正文中“申報條件”的所有要求;

(二)天津市智能制造新模式應用項目。

1.智能制造新模式應用項目須由用戶作為項目的申報單位。

2.項目須符合《天津市2023年智能制造新模式應用要素條件》(見附件8—2)要求,且具有較強的可復制可推廣性。

3.申報項目須能夠在2025年完成項目驗收,項目申報時須為已開工在建項目,建設進度需完成80%。

4.項目申報企業(yè)應通過天津市智能制造公共服務平臺(https://submission.miit-imps.com)開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,需達到國家標準GB/T 39116-2020《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》二級及以上等級。申報企業(yè)在項目建成后,進行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正式評估,并取得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二級或以上證書。

5.曾獲得同類項目支持的企業(yè),可對新建項目進行申報,申報內容應基于本次新建內容進行描述。

6.企業(yè)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。

7.申報項目應具有知識產權歸屬明確的核心技術,項目的技術參數和功能有重大突破,技術指標達到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,并在項目驗收前完成有關主管部門對知識產權申請正式受理。

8.申報項目應具有需求迫切,經濟效益顯著,目標產品具備技術先進、市場潛力大、示范帶動作用強等特征。

三、申報材料

提供通知正文中要求的申報材料及以下材料,按通知要求順序裝訂、填報。

1.通知正文中要求的申報材料(選擇支持類)。

2.填報補充申報材料(附件8—1)。

3.項目所涉及的合同、發(fā)票或其他付款憑證。

四、申報流程

各項目申報單位按照文件要求準備申報材料,及時將申報材料報送至所在區(qū)的工業(yè)和信息化主管部門。申報材料電子文檔為word格式。


來源:天津市工業(yè)和信息化局